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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纵容“微贪微腐”

作者:jijianzhen   时间:2012-06-12   点击数:

微,是近年来流行的一个字。微博、微信、微电影等,这些由微字作前缀的名词,少不了含有轻微、微小的意思。而有一种“微”也在官场蔓延,即少数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影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小恩小惠,小恩小惠虽未突破法律底线却贻害无穷,笔者称之为“微贪微腐”。

近年来,反腐败的声势一浪高过一浪,很多隐藏很深的腐败分子被细查深挖出来。与此同时,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也紧紧跟上,贪污腐败已不再那么“容易”。在这样的环境下,利欲熏心者不得不有所顾忌,于是打起擦边球,以礼尚往来的人情做幌子,笑纳诸如一条烟、两瓶酒、几张卡等“小意思”,以达到积少成多、中饱私囊的目的。

“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正是个别“微贪微腐”党员干部思想的真实写照。他们看到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过着奢侈的生活,就心猿意马,不再甘于清贫。于是学起封建官员善于伪装的把戏,说一套做一套、明一套暗一套,“廉洁不离口,实惠不离手”。久而久之,逐渐成为官场的一种风气,成为“习以为常”。古人云,“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微贪微腐”不仅会诱使更多的人加入进来,而且也会让小贪官逐渐成为大贪官,损害党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正本清源。

一方面,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消除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和舆论环境。同时,通过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另一方面,要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信必访、有案必查,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对党员干部所犯错误,以事实为依据准确定性,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通报,接受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媒体对“微贪微腐”行为同样要给予抨击和批判,让腐败者承受巨大的社会心理压力,从而实现党员干部人人廉洁自爱、社会政治风清气正的局面。

(责任编辑:于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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