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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四风”,党委必须落实主体责任

作者:jijianzhen   时间:2014-04-23   点击数:

纠“四风”,党委必须落实主体责任

——一论风清气正过“五一”

“五一”将至,纠“四风”又面临一个重要时间节点。能不能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关乎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各级党委务必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和劲道,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从“一日新”到“日日新”,从“一事清”到“事事清”,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党中央率先垂范、示范引领,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坚决贯彻,清新的党风政风,让人们看到了新气象、新变化、新希望。但目前取得的这些成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更艰巨的工作还在后头。“五一”期间,会不会有人管不住嘴、管不住腿、管不住手、管不住心,搞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请客送礼那一套,“四风”问题会不会披着“马甲”变相出现?打消干部群众的这些疑问,关键在于上下同心、齐抓共管,而关键中的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我们说党委要管总抓大事,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必须抓的大事,也是党委必须种好的“责任田”。如果主体责任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一句空话。抓好“五一”期间纠“四风”工作,正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对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现实考验。在这个问题上,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旗帜鲜明、敢抓敢管,敢于纠正错误,敢于同不良风气作坚决斗争。

落实主体责任,是一个认识问题,更是一个抓贯彻、抓执行的问题。纠“四风”,党委坐等着上级发通知、出禁令,被动落实、消极应付远远不行;只是开个会、表个态、发个文,“只挂帅不出征”远远不够。只有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责任感、坐不住的危机感立即行动起来,自觉承担起作风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联系实际拿出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打好“五一”期间纠“四风”这场主动仗,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才能以扎扎实实的新成效打消疑虑、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落实主体责任,是一个领导抓的问题,更是一个抓领导、作表率的问题。好作风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主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落实好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不能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更不能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而是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从自身做起、从自身改起,以行动作无声的命令,以身教作执行的榜样,以上率下、上下呼应,让好作风一级一级吹下去,把正能量一级一级聚起来。

纠“四风”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口气都不能松。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锲而不舍、驰而不息,让作风建设的紧箍咒越来越紧,组合拳越来越密,震慑力越来越大,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坚持抓下去,党风政风必有大好转。

(责任编辑:于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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