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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说明了啥

作者:jijianzhen   时间:2015-06-01   点击数:

5月29日18时许,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检查”栏目发布了当月最后一条消息,“甘肃省白银市政协原主席郭德清等二人被开除党籍”。(6月9日 法制日报)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零容忍的态度来惩治腐败,一个厅级干部被惩治本身也没有什么,但值得关注的是通报中的一句表述:“郭德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笔者认为,一些干部在党中央如此高压下,仍不收敛、不收手,这说明了啥?

一些干部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首先说明反腐倡廉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政治建设、法制建设正在深入推进,消极腐败现象仍处在易发、多发、高发阶段,我们要通过努力,把消极腐败现象遏止在最低程度,但不能寄望于短期内完全予以消除。那种认为通过铁腕打“虎”拍“蝇”就达到让领导干部不愿腐、不敢腐、不想腐目的还只是美好的愿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必将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

一些干部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其次说明各级纪委监察局在干部监督工作上还有待改进。对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一个非常困难的工作,相当多的监督措施在主要干部面前往往是形同虚设,从一句“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顺口溜可以看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困难,这提醒各级党委必须在制度建设上着力,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让领导干部老老实实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样才可能遏制腐败增量,确保反腐败取得实效。

一些干部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最后说明,在党内好存在一部分贪腐之心不死的领导干部,各级党委必须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来对待腐败。不需要付出自己的辛苦和努力,只要凭借手中的权力,只要作一个决定,签一个同意,打一个招呼,巨额钱财、珠宝玉器、高档别墅等就唾手可得,就可以不花钱住五星宾馆,吃高档饭菜,喝高档酒,如此不劳而获的事,对以部分理想信念出问题,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错位的领导干部,肯定是有吸引力的,在党中央严惩腐败的时候,他们一定会变换花招,继续腐败,各级党委必须对这些不收敛、不收手干部进行严惩。

白银市政协原主席郭德清不是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第一个干部,也绝不是最后一个干部,各级党委必须对此保持清醒的认识,继续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源自:四川省简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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