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规定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违纪案件,受理党员控告申诉,保障党员权利。这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构成了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职责。如何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为深入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服务,是对新世纪新阶段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大考验。
党的十六大胜利闭幕不久,胡锦涛同志就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是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实现。各级纪委要从整体上把握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一方面,要通过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又要通过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纯洁党的组织和队伍,保证党的队伍坚强有力。”这段重要论述,对十六大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和任务作了高度概括,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方针和与时俱进的精神。五年来,各级纪检机关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的着力点,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积累了许多重要的认识。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必须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善于从政治上考虑和处理问题。纪律检查工作是全党工作的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只有这样,纪检工作才能有生命力、创造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是要紧紧围绕一个时期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比如,在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各级纪检机关加强纪律检查,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纪律松弛现象,为夺取抗击非典斗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方面,作出了一系列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各级纪委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监督检查,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是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增添新的力量。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认真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把“保障党员权利”、发展党内民主作为纪委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全面履行职责,正确处理党纪政纪、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这是贯穿纪委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的一条主线。“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要加强纪律教育,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严肃政治纪律,首要的是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坚决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和散布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要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必须切实做好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针对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部门易发多发的情况,必须继续坚持把反腐败放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按照党章规定的五项经常性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抓好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切实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在开展反腐败斗争方面,各级纪委主要是定位于党章规定的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上。要认真执行《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围绕大案要案进行组织协调。一般的组织协调事项,纪委可以直接组织实施;重要的组织协调事项,要由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实施,促进执纪、执法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取得突破。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必须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干部队伍。这是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保证。总的来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但也要清醒地看到,近年来,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严峻的考验面前丧失了应有的警惕,犯了错误,栽了跟头。对纪检干部必须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广大纪检监察党员干部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和执法监察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严格规范执纪办案行为,坚决防止用执纪权谋私问题的发生。要严把进人“入口”关,选调干部要严格掌握政治和业务标准,既要重才,更要重德;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要坚持内部轮岗交流制度,避免干部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可能带来的不超脱、不能秉公办事等问题。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对不适宜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坚决查处。通过不断改进工作和作风,使广大纪检干部始终当好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切实肩负起全面履行党章职责的神圣使命。(本报特约评论员)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