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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的通知

作者:jijianzhen   时间:2018-07-17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二级单位: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倡导文明节俭新风,促进廉洁自律,学校纪委于2018年1月31日制定印发了邢纪字【2018】2号《中共邢台医专纪委关于重申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再次下发通知,对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做出进一步严格执行落实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严格落实《通知》有关规定。学校教职工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等事宜,要倡导移风易俗,勤俭节约,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在邀请人员范围、收受礼品礼金、车辆使用等方面,严格遵守《通知》规定。

二、严格执行办理婚丧嫁娶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学校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要按照《通知》有关程序,填写相应报告表和备案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组织处理。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处室、系部、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本部门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的审核、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报告内容要及时指出,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防止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四、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把规定执行情况作为考察、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督检查要注重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嫁娶喜庆等事宜的行为。学校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9-2233047,学校网站和学校纪检监察网站开通了在线举报。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因疏于管理监督,导致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出现违规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部门、二级单位要在7月16日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统计自《通知》印发之日(2018年1月31日)起,本部门、单位教职工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的报告、备案情况,做到应报尽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于学校纪委。学校纪委将对所报告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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